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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干部 事业的骨干 人民的公仆

发布者:材料工程系  时间:2012-06-15 00:00:00  浏览:

党的干部 事业的骨干 人民的公仆

——材料工程系党总支精读党章活动第四课《党的干部》

2012年6月14日下午,材料工程系全体学生党员齐聚崇实楼B204教室,参加党章精读第四课的学习。系学生党支部书记董丽卿主持学习活动,并为学生党员精读了党章第六章《党的干部》的内容。

本章共四条,董丽卿逐条对本章内容进行了解读。第三十三条主要明确党的干部在党的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阐明了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和联系,主要是通过干部来实现的。他们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工作的优劣,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工作面貌,关系到党的形象。毛泽东同志非常精辟、准确地概括了党的干部的骨干作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在干部和选拔和任用上,我们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在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考核上,建立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并在落实上加督促和管理,积极推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第三十四条明确了党的干部要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理想信念、执行力,思想和工作方法,事业心、能力水平和专业知识,权力行使、群众观念和廉洁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这也是党组织选拔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五条是要求党的干部善于与党外干部合作共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同非党干部合作共事,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党地位决定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共产党是领导核心。要完成这一宏伟的任务,并不是也不可能所有的组织领导工作都由共产党人去做,我们必须团结尽可能多的非党干部共同奋斗,我们的事业才能取得胜利。第三十六条建立党的干部能上能下的长效机制,是保证我们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百年大计,对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事业永远沿着马克思主义方向顺利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最后,党总支副书记史玉平就学生党员为什么要学习党章《党的干部》这一章,讲了三个方面。一是充认识党的干部在党的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了解党对党的干部的政治、思想、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都提出了哪些要求,只有具备这些素质,才能胜任党所赋予的工作,才能很好的完成各项任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参与民主选拔、考核干部时,运用这些条件和标准,正确行使自己权利。他还对本章重点部分作了进一步的讲解,并对涉及到的一些人文背景、干部制度历史沿革等情况做了简要说明。

撰稿/摄影/编辑:史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