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材料与建造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及促进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22-04-12 09:37:39  浏览:

为了保障和提高材料与建造学院教学质量,及时了解教与学的具体状况,为二级学院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保证教学质量有效提升,有序开展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教学质量管理,建立“促学、导教、督管”的教学质量管理促进理念,强化教学管理及发展促进中心团队管理,建立“学习—研究—工作—创新—提升”的管理机制,形成以导促教、以导促学、以导促管的良好氛围,现根据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特制定材料与建造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及促进中心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体职责

教学质量管理及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材料与建造学院的中心组的领导下,由二级学院领导直接对教学质量管理及促进中心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协同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对材料与建造学院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促进材料与建造学院教学管理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条 成员组成

   中心成员主要由专、兼职成员组成。所聘人员必须从事过一线教学,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愿意帮助青年教师成长,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发展作出贡献。

所聘人员由材料与建造学院党政联系会审核后聘任,负责材料与建造学院日常教学质量管理及促进发展工作,每届任期一年。因病及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者,可提出申请提前终止中心成员资格。每学年开学初,由材料与建造学院将本学年中心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及校督导中心。

第三条 中心工作职责

(一)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按照学校教务处和校督导组安排,有序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制定年度听课计划,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有目标的检查与评价。重点检查对象如下:

1. 新进青年教师,经“青蓝工程”师傅指导、培训合格,申请主讲教师授课资格的青年教师;

2. 学生在教学中反映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

3. 申报年度二级学院和学校“教学优秀奖”的教师;

4.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后,新开优质核心课授课教师;

5. 拟申请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

(二)教学运行管理。

负责评价二级学院的教学秩序、教学管理、教学工作状况及教师教学效果,参与学院的各类教学活动。

(三)不定期对各教研室进行现场调研。

不定期对各教研室教学进行调研,了解教师的教学需求和专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对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发展给出建设性意见。

(四)实验教学质量管理。

按照实验教学课程表,现场检查实验、实训、实习的教学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内容、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准备、教师辅导、分组情况、每组实验人数、学生操作和实验报告等,和实验教师和学生进行沟通,对实训中心发展给出建设性意见。

(五)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参加各专业组织的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检查。每两年对毕业论文进行一次抽样评阅者察评价毕业论文的论文质量和归档管理工作。

(六)二级学院考试检查。

对二级学院每年承担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考试、期末结课考试等进行考前准备工作检查,考试期间配合二级学院领导完成考场巡视工作,检查二级学院考务管理和考风情况,并对试卷进行抽查,检查试卷的出题情况、封装及批改情况,作出分析。

(七)教学资源管理及监督。

对二级学院的软硬件教学资源进行督察,确保二级学院教材选取健康合理、线上教学资源和线下教学条件规范,发现问题及时向二级学院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八)其他工作

完成二级学院建设及发展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提升管理。

不断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第四条 中心成员主要任务

(一)每学期初期,督促各教研室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完成教学计划及制定本期教研活动计划。

(二)每学期中期,检查教学执行情况,评价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教学效果。

(三)每学期期末,检查本期教学完成情况,了解本期教学具体状况,及时反馈,为学院领导指导教学工作、进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根据教学情况,对教师发展和教学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五条 中心成员工作的内容

(一)中心成员以组为单位,按照学科门类相对集中听课,填写《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要根据学院发展要求,采取计划听课和自由听课相结合的方式,专职成员每年不低于40学时。兼职成员每年听课不低于20学时。通过听课,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因素,并给出建设性的诊改意见。

(二)在教务处和校级督导组的组织协调下,对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当及存在其他问题的教师,给予重点帮助、指导,经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使其尽快改正错误,更好的胜任教学工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三)检查二级学院教学档案的建立与完善情况,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落实情况,检查学院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情况,检查教学过程规范的执行情况。

(四)了解学生的学风和学习状况,深入实验室、机房、宿舍、自习室、图书馆等场所,了解实际情况。

(五)中心成员应注意经常总结工作经验,每学期形成一份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教评中心存档。

(六)中心成员在检查中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意见及建议要认真梳理,并提出改进措施,上报二级学院领导,以便领导进行决策。

第六条 工作方式和方法

(一)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督导活动。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本期具体督察和管理任务,包括听课计划、专业发展计划、课程修订计划等。

(二)以随机听课为主,适时与任课教师、教学主任及专业主任等座谈,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与二级学院密切合作,共同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

(三)中心成员可利用课前、课后时间与学生座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和管理的意见。

(四)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直接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该规定由材料与建造学院教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备注:教学管理及发展中心秉着促进构建良好学风进行促学对教师进行帮扶指导和提供服务进行导教对教学管理进行提醒和服务的督管原则开展工作,望各级管理机构和广大师生员工予以配合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