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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建造学院党总支召开2024年第八次全体教职工大会

发布者:  时间:2024-06-10 14:52:02  浏览:

6月5日下午,材料与建造学院党总支召开2024年第八次全体教职工大会。材料与建造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伍志强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绵职院发〔2019〕255 号)《创新人才校企双向流动实施办法》(绵职院发[2017]157号)等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约束,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于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加强事业单位管理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组织纪律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才能确保党和国家的团结统一。作为高校教师,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对党的忠诚热爱,不断加强对党的纪律的学习和理解,确保自己始终站在正确的立场上,自觉维护党的权威,要清楚自己的行为准则,明白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是不被允许的,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会议要求,作为人民教师,要深知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遵守教育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监督,在校外实践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学校规定的备案和审批程序,并不得泄露学校机密、不得利用学校资源谋取私利。广大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地要求自己,并积极宣传相关内容,在拓宽学术视野,提升专业技能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定,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